领养地震灾区孤儿须具备的三个收养条件ZT
2008-05-17 15:12:47 来源: 中广网
中广网北川5月17日消息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母亲之声13:54报道,快速开通社会领养渠道既是一种逼出来的选择,又符合温总理形式多样的嘱托。通过什么样的渠道与哪些部门联系可以收养到这些地震的孤儿?
领养地震孤儿首先要等到救灾结束之后,当地政府部门核查清楚孩子们的身份和家庭成员的伤亡情况以后,来确定是否是孤儿之后才能进行。领养者也必须具备三个收养条件,第一年满30周岁以上,第二有经济能力,第三身体健康。
现在孤儿都是按户口管理的,如果有人想要领养或者收养的话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到四川的民政部门办理,由当地民政部门符合,如果孤儿有直系亲属的话,还得争得直系亲属的同意才能同意。028-84423064,第二部028—84423065,这是四川省民政厅开通的两部收养的资讯热线,如果有这方面意愿的话,可以和这两部电话取得联系,来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资讯。 (本文来源:中广网 )
http://news.163.com/08/0517/15/4C5FUR740001124J.html ---------------------------------------------------
如何领养地震孤儿 ZT
1992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万万岁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以上四点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才可以。另外,《收养法》还规定:收养人原则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如果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则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同时,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国家民政部1999年5月25日发布的《母亲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该办法第五条还列出了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市爱协办公室的梁主任介绍,他们将制订合理的方案,与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并对收养人进行认真核实,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把这件事情做好。 四川省民政厅开通的两部地震孤儿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028-84423065。
原文来自:
http://www.caijing.com.cn/20080516/62481.shtml ----------------------------------------
为了震灾中失去亲人的孩子
——关爱震灾孤儿倡议书
亲爱的社会各界朋友:
又一个让所有母亲人无法忘记的日子—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让母亲大地再次抖动!成千上万的家庭遭遇劫难,许许多多的孩子在这场灾难中永远失去了他们的亲人!
地震灾难无法抗拒,但我们能够将你我的爱心汇聚成爱的火焰,去温暖每一位在这场灾难中失去亲人的孩子。
“地震无情人有情”,我们无法挽留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家庭,但我们能用爱心编织成一张网,让那些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孩子伤得轻些、走得稳些。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向那些无助的孩子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送去温暖、送去光明、送去希望、将爱传递。无论您捐赠多少,爱的海洋里都会拥有您的一滴甘露,它们的生命将不再干涸、枯萎,他们的命运将因您而改变 ,在爱河中健康成长!
母亲扶贫基金会
孤儿救助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
捐款方式
1、银行汇款
户名:母亲扶贫基金会
开户行:母亲民生银行北京城府路支行
帐号:0132014210000165
2、邮局汇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五层
邮编:100086(捐款请注明“震灾孤儿救助”)
3、现场捐赠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四层
受助孤儿选择标准
在地震中失去亲人的0至16岁孤儿;
资助一名孤儿的标准
科 目 费用标准(每人)
一年的生活费用(100元/月) 1200元
一年关爱活动费 150元
孤儿寻找、核实、探访、管理 150元
合 计 1500元
咨询、捐赠热线
010-62556356或 62526424
010-82872688转608
010-82873688转609
010-82872688转658
原文来自:
http://news.sohu.com/20080515/n256877282.shtml --------------------------------------------
一、 救助内容
1、 受助孤儿选择标准
1)、在地震中失去亲人的0至16岁孤儿;
2、资助一名孤儿的标准(一对一结对资助,捐赠人和受助人互动,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科 目 费用标准(每人)
一年的生活费用(100元/月) 1200元
一年关爱活动费 150元
孤儿寻找、核实、探访、管理 150元
合 计 1500元
3、亲情关爱
亲情关爱拟在孤儿集中的学校、村庄援建一些温暖之家的活动站,比如书屋、娱乐器材活动间等,聘用兼职老师或选孤儿的小带头人负责具体组织活动。
利用每年寒假、暑假及其他节日为孤儿举办各种形式多样的冬/夏令营及其他爱心活动,让孤儿走出封闭的生存环境,心理环境,增长见识,增强自信。
4、援建孤儿院
母亲扶贫基金会将按照每个孤儿院150人的标准援建孤儿院。
援建一所容纳150人的孤儿院的费用约需293.85万元。
援建一所容纳百人的孤儿院的费用预算
序号 援建内容 数 量 造 价 费用小计 备 注
1 学生宿舍 1800㎡ 750元/㎡ 1350000 水泥浇灌+砖混结构
2 办公室教师宿舍 500㎡ 750元/㎡ 375000 水泥浇灌+砖混结构
3 食堂、餐厅及礼堂 800㎡ 750元/㎡ 600000 水泥浇灌+砖混结构
4 厕所 100㎡ 400元/㎡ 40000 砖混结构
5 操场 600㎡ 150元/㎡ 90000 平整操场
6 围墙 200m 200元/m 40000
7 桌椅 150套 150元/套 22500
8 办公用品 30套 700元/套 21000
9 被褥 150套 200元/套 30000
10 锅炉 1套 80000
11 体育娱乐设施 100000
12 图书、教学用具 100000
14 其他(物价上涨等不可预见费用) 90000
合 计 2938500
注:具体援建孤儿院的建筑设施,价格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二、 对捐赠者的反馈服务
1)、由于孤儿救助是一个长期工作,建议捐助人以捐助3年为一个捐赠周期。
2)、对捐赠者,母亲扶贫基金会将向其开具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者凭此收据可享受所得税的减免优惠,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荣誉证书。
3)当捐赠人捐款10万元以上,可在母亲扶贫基金会设立孤儿助养计划专项基金,并可根据捐赠人意愿的名字命名基金。
4)、根据民政部调查数据显示,平均一个县的孤儿人数在300人左右,若捐赠人捐款45万元可救助一个县的所有孤儿,项目办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在项目区举行隆重的资金发放仪式,并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的名字命名基金。
5)、当捐赠人捐款100万元以上,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在项目区举行隆重的资金发放仪式,同时可举行捐助新闻发布会,并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命名专项基金。
三、捐赠方式
1、银行汇款
户名:母亲扶贫基金会
开户行:母亲民生银行北京城府路支行
帐号:0132 0142 10000 165
2、邮局汇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五层
邮编:100086(捐款请注明“孤儿助养项目”)
3、现场捐赠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四层
四、咨询、捐赠热线
010-62556356或 62526424 王军 陈济沧
010-82872688转608
010-82873688转609
010-82872688转658